业务部门 |
信托业务七部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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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昆仑财富147号·京津冀协同发展之滨海新区6号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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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集合/融资贷款类/资金信托 |
产品规模: |
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本次发行为第二期,本期规模5亿 |
成立日期: |
2018年4月13日 |
信托资金运用: |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滨海新城6号特定资产收益权。新城公司转让6特定资产收益权获取的资金用于其代建的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基础设施。 |
产品特点: |
期限: 每期期限为【24】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 A类:100万(含)-300万元(不含),预期收率7.2%/年 B类:300万(含)以上,预期收益率7.4%/年 信托收益分配: 1、期间信托利益的分配 (1)各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间,各信托利益计算日每份信托单位的当期预期信托利益=1元×该份信托单位对应的预期收益率×计算期间天数÷365 (2)如果届时第i期可分配财产不足以向全体第i期受益人分配当期预期信托利益的,则受托人以届时第i期可分配信托财产为限,按照根据本项第(1)目计算的应向各第i期受益人分配的当期预期信托利益金额占应向全体第i期受益人分配的当期预期信托利益总额的比例向各第i期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利益。 2、期末信托利益的分配 (1)各期信托单位终止后,受托人以扣除该期信托财产应承担的信托费用(不含浮动信托报酬)和负债后的全部现金形式该期信托财产为限,向持有该期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分配期末信托利益。 (2)受托人于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日计算每份仍然存续的该期信托单位可获分配的期末预期信托利益,届时仍然存续的每份该期信托单位的期末预期信托利益=1元×(1+该份信托单位对应的预期收益率×该份信托单位实际存续天数÷365)-该份信托单位已获分配的信托利益。
委托人:合格投资者 受托人: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保管银行:宁波银行四明支行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