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概述

 

信托计划要点

说       明

1、信托计划名称

昆仑财富140号•鑫苑成都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二期)

2、信托计划规模

总规模不超过44770万元,本次发行为第二期,规模为1977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

信托计划总期限不超过18个月,各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4、信托计划预期收益及分配

1.信托收益
A类:100万(含)-300万元(不含),预期收益率7%/年
B类:300万(含)以上,预期收益率7.2%/年
本信托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而由受托人作为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受托人将直接从信托财产专户中支付。
委托人交付的认购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应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2.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各期信托计划的终止日为信托利益计算日。受托人在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计算日计算当期信托利益金额,并于信托利益计算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受益人持有信托单位份数进行当期信托利益的分配。

委托人将认购资金划付至受托人开立的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之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资金交付确认日期间的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以下简称“认购期利息”),归各相应受益人所有,于下一次分配信托利益时与信托利益一起分配给各受益人。

5、委托人

合格投资者

6、受托人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保管人

宁波银行四明支行营业部

8、信托财产的投资运用

受让鑫苑中国合法持有的鑫苑成都价值5亿元的股权收益权,鑫苑中国依法拟用于昆山、广州等项目的收购及补充部分运营资金。

9、信托计划增信措施

(1)受托人与保证人鑫苑中国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鑫苑中国为鑫苑万卓在《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受托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2)受托人与抵押人签署《抵押合同》,约定抵押人天津鑫苑以其持有的抵押物抵押给受托人作为本次融资的抵押物,为鑫苑万卓在《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受托人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强制执行公证。

10、信托计划推介期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26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

备注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公司网站或咨询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客户经理。

 

 

 

 

 

 

 

 

 

 

 

 

 

 

 

 

 

 

 

 

 

 

 

 

 

 

 

 

 

 

 

 

 

 

 

 

 

 

 

 

 

 

 

 

 

 

 

 

 

 

 

 

 

 

 

 

 

受托人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2.18%,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要的投资管理平台之一。昆仑信托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合规、操作稳健、资产优良、业绩突出。设有机构融资信托、房地产信托、股权投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固有资产管理等投融资业务板块,成功投资于能源开发、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和证券市场等多个领域。

截止2015年6月,凡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且信托合同中明确预期收益率的信托计划,在约定的分配日,均实现了预期信托受益,并足额、按时兑付。

 

 

认购流程及方式

 

1.电话预约

客户可在平时以电话或到访方式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工作人员预约项目认购额度。

2.确定认购

项目发行前,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告知客户项目基本信息。客户可通过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了解项目细节,并确定拟认购的项目及认购额度。

3.信托缴款账户告知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通过传真、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确认认购客户提供信托产品缴款信托专户账户名称、账号以及开户行行号等相关信息。

4.客户缴款

客户可选择电汇方式缴款,缴款前客户应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客户经理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到客户资金所在银行办理汇款手续,并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认购昆财46号”(注:***为客户姓名)。客户汇款后,应以电话方式告知其客户经理,以便客户经理及时查询客户资金到账情况。

签约时,客户本人需携带以下证件:

1)客户汇款时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客户经理核对后将原件返还客户,留存复印件一份作为签合同附件。

2)缴款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以便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3)客户收益账户银行卡或存折(银行账户户名须与认购者本人一致)。

6.成立公告

项目成立,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kunluntrust.com)将公布项目成立信息,同时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工作人员将以信函方式将项目成立公告寄送客户。

7.信息披露

根据具体项目,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将向客户以网站披露或信函方式进行项目运行的信息披露。

8.分配收益

项目到期,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将项目收益由保管银行分配至全体客户受益账户。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7031730 0574-87033781

010-63597666 010-63597777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宁波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北区E座28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金亚光大厦B座601室

公司网站:www.kunluntrust.com

 

 

特别申明:

 

一、本推介书所列信息不作为最终合同条款,请各位合格投资者认真研读信托 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各项条款,以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为最终依据。

二、本推介书所述信托产品仅向特定潜在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并非公开资料,任何机构、组织及个人未经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或授权,均无权对本推介书做任何形式的发布、宣传、删节、修改。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