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概述

 

信托计划要点

说       明

1、信托计划名称

昆仑财富144号·都江堰城市停车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规模

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本次发行为第二期,本期规模1.25亿

3、信托计划期限

每期期限为【36】个月,满24个月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每期信托自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即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每期信托期限届满【36】个月之对应日止的期间。

4、信托计划预期收益及分配

1.信托收益
A类:100万(含)-300万元(不含),预期收率7.2%/年
B类:300万(含)以上,预期收益率7.4%/年
若两年后该信托计划继续存续至满三年,则第三年各受益人对应的预期收益率分别为,A类信托单位预期收益率为【7.5%/年】,B类信托单位对应的预期收益率为【7.7%/年】,同时在信托计划满3年结束之日一次性补足A类受益人、B类受益人前两年预期收益率之差额部分。
本信托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而由受托人作为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受托人将直接从信托财产专户中支付。
投资者交付的单笔认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超出部分以【1】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
2.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每年的12月10日】及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日(含提前终止)为信托利益计算日,受托人在信托利益计算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按照计算的信托利益分配给各受益人。信托利益计算日至信托利益划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之日的期间不计付利息。

认购资金自委托人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信托募集专户之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产生的全部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不属于信托财产,归各相应委托人所有,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的,在扣除必要费用后,于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时与信托利益一起分配给各受益人。

5、委托人

合格投资者

6、受托人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保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8、信托财产的投资运用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都江堰兴堰投资有限公司合法所有的都江堰市城市停车优化综合整治项目的收益权,兴堰投资将转让价款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并承诺信托计划到期后兴堰投资按照约定溢价回购上述项目收益权。

9、信托计划增信措施

1、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都江堰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都江堰兴堰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持有的土地及商业房产进行抵押,经宁波恒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抵押物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64836.1万元,抵押率为38.56%。
2、新城建设为该笔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对相关交易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10、信托计划推介期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6月20日 (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

备注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公司网站或咨询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客户经理。

 

 

 

 

 

 

 

 

 

 

 

 

 

 

 

 

 

 

 

 

 

 

 

 

 

 

 

 

 

 

 

 

 

 

 

 

 

 

 

 

 

 

 

 

 

 

 

 

 

 

 

 

 

 

 

 

 

 

 

 

 

受托人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2.18%,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要的投资管理平台之一。昆仑信托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合规、操作稳健、资产优良、业绩突出。设有机构融资信托、房地产信托、股权投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固有资产管理等投融资业务板块,成功投资于能源开发、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和证券市场等多个领域。

截止2015年6月,凡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且信托合同中明确预期收益率的信托计划,在约定的分配日,均实现了预期信托受益,并足额、按时兑付。

 

 

认购流程及方式

 

1.电话预约

客户可在平时以电话或到访方式向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工作人员预约项目认购额度。

2.确定认购

项目发行前,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告知客户项目基本信息。客户可通过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了解项目细节,并确定拟认购的项目及认购额度。

3.信托缴款账户告知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通过传真、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确认认购客户提供信托产品缴款信托专户账户名称、账号以及开户行行号等相关信息。

4.客户缴款

客户可选择电汇方式缴款,缴款前客户应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客户经理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到客户资金所在银行办理汇款手续,并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认购昆财46号”(注:***为客户姓名)。客户汇款后,应以电话方式告知其客户经理,以便客户经理及时查询客户资金到账情况。

签约时,客户本人需携带以下证件:

1)客户汇款时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客户经理核对后将原件返还客户,留存复印件一份作为签合同附件。

2)缴款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以便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3)客户收益账户银行卡或存折(银行账户户名须与认购者本人一致)。

6.成立公告

项目成立,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kunluntrust.com)将公布项目成立信息,同时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工作人员将以信函方式将项目成立公告寄送客户。

7.信息披露

根据具体项目,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将向客户以网站披露或信函方式进行项目运行的信息披露。

8.分配收益

项目到期,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将项目收益由保管银行分配至全体客户受益账户。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7031730 0574-87033781

010-63597666 010-63597777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宁波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北区E座28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金亚光大厦B座601室

公司网站:www.kunluntrust.com

 

 

特别申明:

 

一、本推介书所列信息不作为最终合同条款,请各位合格投资者认真研读信托 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各项条款,以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为最终依据。

二、本推介书所述信托产品仅向特定潜在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并非公开资料,任何机构、组织及个人未经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或授权,均无权对本推介书做任何形式的发布、宣传、删节、修改。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