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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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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昆仑财富142号•阳光城上虞君悦龙山项目收益权转让及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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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集合/融资贷款类/资金信托

产品规模:

总规模不超过55000万元,本期规模不超过112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1月26日

信托资金运用: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项目收益权。

产品特点:

期限:

信托期限为24个月,按照合同约定可以提前结束。

预期年化收益率:

信托单位的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A类信托单位:1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7.2%/年;

B类信托单位:300万元(含)以上,7.4%/年。

信托收益分配:

1.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的每自然季度末月的25日、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为信托利益计算日;受托人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之日,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为信托利益计算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

2.  期间信托利益的分配

除信托计划终止日外,各信托利益计算日每份信托单位的当期预期信托利益=1元×该份信托单位的预期收益率×计算期间天数÷365。

3.  信托计划终止日,届时仍然存续的每份信托单位的期末预期信托利益=1元×(1+该份信托单位的预期收益率×信托计划实际存续天数÷365)-该份信托单位已获分配的信托利益。

 

委托人:合格投资者

受托人: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保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