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昆仑财富143号·红星企发债权转让及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于2018年12月21日收益分配。
存续期间:
三期:2018年3月13日(含)-2018年12月21日(不含),共计283天。
四期:2018年3月29日(含)-2018年12月21日(不含),共计267天
预期收益率:
A类:100万(含)-300万元(不含),预期收益率7.2%/年
B类:300万(含)以上,预期收益率7.4%/年
计算公式:本金*预期收益率*存续期间/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