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昆仑财富103号·城市之光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9年8月16日部分终止并收益分配。
存续期间:
2018年12月20日(含)-2019年8月16日(不含),共计239天。
业绩比较基准:
A类:100万(含)-300万元(不含),预期收益率6.2%/年
B类:300万元(含)以上,预期收益率6.4%/年
计算公式:(本金+本金*预期收益率*存续期间/3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