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介绍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慈善信托介绍
近年来,中央赋予慈善事业新的历史使命和更高定位,强调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更好地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高收入人群更多回报社会,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作为与慈善捐赠并行的慈善途径和方式,慈善信托可以对接各类资源,是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经。
(一)慈善信托定义: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二)慈善信托目的:
1. 扶贫、济困
2. 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3. 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4. 促进科教文卫体等事业的发展
5.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 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三)常见项目结构:

(四)慈善信托的优势:
(1)设立流程规范。慈善信托需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及民政部门进行双重备案,接受银保监会及民政部门的双重监督,规范性及公信力均能得到有效保障。
(2)运作过程透明。国内慈善机构数量较多,普通捐赠完成后,钱款去向及用途缺乏透明度,而慈善信托通过定期报告,可向委托人公开、透明、充分得披露慈善资金使用及公益项目运作情况。
(3)财产独立安全。慈善信托依托信托法架构,通过设立独立的信托专户实现单独保管、独立运作,确保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切实用于慈善目的,风险充分隔离。
(4)投资限制较少。相较于慈善基金会以存款为主的投资范围,慈善信托对于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并无严格限制,有利于投资顾问实施稳健策略,更好地实现慈善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功能。
(5)运营成本可控。慈善基金会一般按照当年总支出的5%~10%提取运营管理经费,而慈善信托并无具体标准,无需场地,无需运营人员,设立周期短,为保证慈善信托最大限度体现客户回报社会和人民的意愿,相较慈善基金会大幅节约运营成本。
(7)支持永续慈善。慈善信托可以灵活设置存续期限,并支持永续模式,具有自身造血功能,可以打造个人、家族或企业专属的“诺贝尔基金”,有利于委托人进行长久的公益慈善规划,持续引领财富向善之路。
(8)支持影响力慈善。慈善信托项目经备案后均在民政部慈善中国网站公示,备受媒体及公益同行关注,提升社会形象、知名度、美誉度。
(9)税务筹划优势。根据《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目前,慈善信托可以通过与慈善组织合作方式,实现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