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财富121号•大连长兴岛综合保税区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说明书
信托计划要点 |
说 明 |
1、信托计划名称 |
昆仑财富121号·大连长兴岛综合保税区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信托计划规模 |
总规模2.5亿元,本次为第二期,发行规模为1亿元。 |
3、信托计划期限 |
信托计划总期限不超过26个月,各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均为24个月。 |
4、信托计划预期收益及分配 |
1.信托收益 A类:100万(含)-300万元(不含),预期收益率7%/年 B类:300万(含)以上,预期收益率7.2%/年 本信托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而由受托人作为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受托人将直接从信托财产专户中支付。 委托人交付的认购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应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2.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每自然年度的12月21日、信托计划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信托利益计算日。受托人在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计算日计算当期信托利益金额,并于信托利益计算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受益人持有信托单位份数进行当期信托利益的分配。 委托人将认购资金划付至受托人开立的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之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资金交付确认日期间的产生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以下简称“认购期利息”),归各相应受益人所有,于下一次分配信托利益时与信托利益一起分配给各受益人。 |
5、委托人 |
合格投资者 |
6、受托人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7、保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信托财产的投资运用 |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长兴岛综合保税园区项目收益权。 |
9、信托计划增信措施 |
大连长兴岛港兴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4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长兴岛建投回购项目收益权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
10、信托计划推介期 |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9月14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 |
备注 |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公司网站或咨询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客户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