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财富118号•银亿宁波昊圣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说明书
信托计划要点 |
说 明 |
1、信托计划名称 |
昆仑财富118号·银亿宁波昊圣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信托计划规模 |
总规模不超过4亿元,本次发行为第二期,发行规模为2亿元。 |
3、信托计划期限 |
各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限均为【2】年,自各期信托单位成立之日起计算,根据信托贷款合同的规定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 |
4、信托计划预期收益及分配 |
1.信托收益 A类:100万(含)-300万元(不含),预期收益率6.8%/年 B类:300万(含)-10000万元(不含),预期收益率7.0%/年 C类:10000万元(含)以上,预期收益率7.2%/年 本信托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而由受托人作为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受托人将直接从信托财产专户中支付。 投资者交付的单笔认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超出部分以【1】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 2.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每自然年度末月21日及第i期信托单位终止日/信托计划终止日】为信托利益计划分配日,受托人于信托利益计划分配日计算每份信托单位享有的当期信托利益,于第i期信托单位终止日/信托计划终止日计算每份第i期信托单位享有的期末信托利益。受托人在信托利益计划分配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按照本条计算的信托利益分配给各受益人。信托利益计划分配日至信托利益划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之日的期间不计付利息。 信托计划成立的,认购资金自委托人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之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产生的全部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不属于信托财产,归各相应委托人所有,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的,在扣除必要费用后,于第一次分配信托利益时与信托利益一起分配给各受益人。 |
5、委托人 |
合格投资者 |
6、受托人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7、保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8、信托财产的投资运用 |
信托资金用于向【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其子公司艾尔希庆华(西安)汽车有限公司和宁波保税区艾尔希汽车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
9、信托计划增信措施 |
1、贷款保证担保: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抵押担保: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所有的【南昌市望城新区锦绣路东侧、文化一路南侧商服、住宅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100,880.00】万元,大写【壹拾亿零捌佰捌拾万元整】,抵押率39.65%。 |
10、信托计划推介期 |
信托计划推介期为2017年7月27 日至2017年8月31 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 |
备注 |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公司网站或咨询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理财中心客户经理。 |